前往台東,計劃去蘭嶼
蘭嶼人今晚要開會討論關於25.5億元補償金的事,我將去說明蘭嶼核廢料可能處理的情況。這些核廢料不該放在蘭嶼,這是個歷史的錯誤,錯誤必須終止!
原能會主委一年約可拿到40萬元的核能加給,因輻射沒有最低安全劑量,再低的劑量都可能致癌。國際輻射防護標準說使用輻射需有正當性,若利大於弊,才可接受點暴露。像原能會主委可能會去核電廠,可能會有暴露,而原能會辦公室離核電廠二、三十公里,接受暴露的機會幾近為零,除非他經常去,但歷任主委很少去核電廠,他們去的次數未必比我多!
蘭嶼人沒用核電,卻要承擔核廢料?得存放12萬桶核廢料在家鄉,難道不該被補償嗎?
核電相關工作有核能加給,薪水的10%和25%,若台灣人覺得蘭嶼人拿補償金太過分,原能會核能部門主管、核電廠工人和清大核工所的核能加給都該取消!不該讓蘭嶼人承受任何核廢料的輻射危害。
希望今晚飛到蘭嶼能跟他們多些溝通與了解,蔡政府突然要給蘭嶼人25.5億元,選前一個多月將這麼大筆錢的燙手山竽丟給蘭嶼人,除了核廢料外,錢對蘭嶼人也是另一污染!希望得到澄清~
台灣人勿誤解蘭嶼人貪財,蘭嶼人並不貪財!
該去搭機了!
今天你順嗎?我方儉,六十耳不順~